為了規范和控制行政執法檢查行為,杜絕執法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活動,切實減輕企業負擔,根據《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第二十二條“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展行政執法檢查,應當遵守有關規定,并編制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,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開展。經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計劃,應當面向社會公開,未經批準的行政執法檢查,不得開展?!?/span>
除了涉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食品藥品安全,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進行隨機檢查外,2022年度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、工業和信息化局、農業農村局、水利局、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、衛生健康局、民政局、自然資源局共9個行政執法機關上報了149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。經市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后,市政府批復了此行政執法檢查計劃。
文件的出臺有利于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,有利于減輕企業重復接受檢查的負擔,有利于優化我市營商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