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編制背景
為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,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,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,打造良好營商環境,讓人民群眾和各類企業辦事創業更簡單、更順暢、更方便,市司法局組織相關部門編制了此次事項清單。
二、編制過程
2021年7月,市司法局印發了《關于組織開展編制<證明事項清單><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清單><暫不執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>工作的通知》(大司發〔2021〕28號),要求各相關部門以《營口市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清單》為基礎,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,編制本部門相關事項清單。經司法局匯總審核上報市政府,市政府批準后下發各部門,并依法公開。
三、主要內容
序號 |
分類 |
數量 |
涉及部門 |
1 |
《證明事項清單》 |
10 |
審批局、文廣局 |
2 |
《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清單》 |
12 |
審批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、民宗局、社保局、市場局 |
3 |
《暫不執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》 |
3 |
不動產登記中心 |
四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8〕47號)文件精神,繼續做好證明的清理規范工作。同時建立相關事項清單動態管理的長效機制,原則上政府職能部門不再增設清單以外的證明事項,對確需增設或調整的,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后,實時向社會公開。